公告公示

关于进一步恢复部分公交线路发班间隔运营的通告


广大市民乘客: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结合公交线路实际客流情况,配合复工复产相关要求,自3月12日起,对市本级部分公交线路进一步恢复发班间隔营运。

城市公交:5路、6路、10路、11路、22路、30路、31路、35路、70路、81路、83路、89路、99路、119路、235路等15条公交线路全面恢复发班间隔运营,班次间隔恢复至春节前正常间隔。

城乡公交:游1路、233路、241路、261路、262路等5条线路全面恢复发班间隔运营,72路、282路恢复部分运营班次,进一步缩短发车间隔。

嘉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