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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通集团印发《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


近日,嘉通集团制定印发市属国企首个《嘉通集团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化解国有企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覆盖不全难题,填补监督机制空缺。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要全覆盖。但在实际审计工作过程中,常常存在审计项目多、任务重的问题。嘉通集团针对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短期任免时,存在缺乏相关经济事项交接,导致难以界定责任的问题,积极思考研究,制定了《办法》,明确交接对象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嘉通集团内部管理的,并负有经济责任事项的领导干部。规定交接内容含单位基本情况、离任时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投资及工程项目、主要合同、尚在处理的经济纠纷、个人使用管理的单位财产等经济事项。要求交接手续在离任者与接任者之间进行,接任领导干部应了解需要交接的经济事项,并就有关问题与离任领导干部进行沟通。

《办法》健全和完善了嘉通集团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提升了审计服务大局的质效,对促进嘉通集团内部管理领导干部提高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